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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推行以来,在河湖管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远未达到预期效果。想要河长制在河湖管护工作中充分发挥成效,不能仅靠“河长”,更需要有效的公众参与。为保证公众有效、有序的参与,建立和完善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成为当前举足轻重的任务。鉴于此,本文通过梳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现状及问题,探求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路径,以期为其他领域的公众参与问题提供参考,并实现河长制长效化。本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的理由和选题的意义,梳理了水资源保护及河长制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学界对河长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有所关注,但专门针对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研究不多。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综述法和实证研究法,分析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路径。第二部分主要界定了河长制、公众参与及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涵义,确定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建构的应然模式,并提出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意义。河长与社会公众协作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协作型公众参与模式是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建构的必然趋势。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建构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考量,多中心治理理论、公民环境权理论及协商民主理论为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提供了理论基石,而实践中河长制的内生弊端严重影响河长制工作的落实,这为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提供了可行性。第四部分主要遵循研究现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的思路,梳理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现状、问题及成因,从31个省级行政区河长制推行的工作意见着手,归纳了理论层面的现状;通过搜集公民、企业、媒体等参与河长制的案例,总结公众参与实践层面的现状。在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而发现目前河长制公众参与存在的边缘参与、末端参与、无序参与问题,并从法律、政府、公众自身三个方面剖析了上述问题的成因。第五部分主要提出了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路径。首先,完善河长制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使公众参与有法可依;其次,建立健全的河长制公众参与机制体系,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构建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再次,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坚持多中心治理理念,引导多元主体参与,贯彻法治与服务理念,保障公众参与运行;最后,加强对公众主体意识的培养,提升公众参与能力,营造积极的参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