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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业取得今天的成就,保险行业功不可没,保险业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刻影响到了保险行业,当前借助于互联网进行营销,已经成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最经常使用的营销手段之一,具体的说,就是借助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系统,构建保险产品的网络营销平台。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与之前传统保险的营销模式有极大不同,尽管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但有许多问题也不可忽视。 当前国家针对互联网保险,制定了多项政策规章,也有一些具体要求,不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法律层级不高,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并不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从而导致了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漏洞。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规律、保险特点等进行详细分析,对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进行调整,尤其是在立法层次上要进行更准确的划分,不同法律法规要互相协调,针对互联网保险制定实施细则,弥补监管漏洞。由于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因此在不脱离互联网保险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超前立法。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法律的制定,应当重点考虑从互联网保险市场准入、互联网保险市场退出、互联网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标准、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互联网保险风险预警等五个方面着手进行。 互联网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涉及到互联网、保险、法律、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之外,还需要有配套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等,必须先建立更完善的互联网保险信用体系,同时要引导互联网行业实现行业内的自我监管,针对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更具有实际效力的保护措施,才能为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