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与金融理论是研究法律对于金融系统(金融中介和市场)发展以及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是一门由金融学和法学交叉形成的新兴学科。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以下简称LLSV)发现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投资者保护水平高于大陆法系国家,并探讨了法律起源的不同造成投资者保护不同的原因及其对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影响;Levine等人研究了投资者法律保护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等领域的影响。这就分别构成法与金融理论的两个方面:微观角度的法与金融理论和宏观角度的法与金融理论。许多学者又对法与金融理论的各个部分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质疑,形成对法与金融理论的挑战。作为现有文献的补充和扩展,本文分析论述了法与金融理论的范畴、理论基础,对法与金融理论相关文献进行述评,并通过梳理法与金融理论在国内的研究,发现研究空白点,借鉴LLSV(2002)的研究方法,从法律保护的历史动态演变入手,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包含了截面与时间序列的数据,用较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指标(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效率),从动态角度来考察投资者保护与证券市场中股票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从一个角度来实证检验法与金融理论。最后借鉴法与金融理论的思想对中国的证券市场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是加强投资者保护。本文创新之处在于较为全面系统地对法与金融理论进行了回顾与评述,且实证检验部分在指标选取上存在创新,即首次用较完善的法律保护指标(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效率)对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实证研究,并得出了较为理想的结果,揭示了投资者法律保护对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重要影响。同时,文章还有一些缺陷值得引起笔者关注和思考,如样本点选取仍显不足,法律指标没有考虑公共监管的作用,这些都对我们的结论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