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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上游地区即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松潘、黑水、茂县、理县、汶川五县。今天该地区正面临着由传统的资源开发模式转为走可持续发展开发道路的战略选择,该地区的地理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目前关注的热点。本文立足于民国时期的岷江上游地区,以天然药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三类自然资源为例,对民国时期岷江上游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形作初步的探讨研究。 民国时期的岷江上游地区地处边远,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当时政府采取开发自然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思路是无可非议的,其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宏观管理,有积极的一面,但终未能起到保护自然资源、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 民国时期对岷江上游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为较发达地区(如成都)提供了大量经济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其中对天然药材的开发利用,主要表现为当地民众自发采掘,经药商收购再转运至灌县销售。在对天然药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了药棚、药栈等管理组织。挖药增加了当地少数民族的经济收入,是一项重要的副业。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木材工业、建筑业提供了优质的原材料,主要表现为木商组织工人砍伐森林,将所伐木材捆扎,利用岷江漂运至灌县,再发售到各地。岷江上游盛产沙金,矿产资源的开发以金矿为主,起到了繁荣边区、充实国家财政等作用。然而在自然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交通困难、民族宗教差异、地理气候不适等不利因素,也难以避免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还会面临资源浪费和资源缺失导致的生态失衡等问题。 民国时期对岷江上游地区自然资源过度开发而造成生态失衡的后果是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