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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网络和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渠道更为广泛,传播和获取信息也变得更加便捷,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传播所带来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而伴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建设的进步,公民的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也愈加迫切。司法权是公共权力的一种,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但是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存在着冲突和矛盾。本文通过讨论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的冲突现状,分析冲突的本质,并借鉴外国经验来寻求平衡二者关系的路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的立法依据,包括媒体的新闻自由,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内容,并阐释了权利来源与刑事审判的关系。认为媒体报道的权利源自于公众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进行舆论监督的基础。新闻报道是进行舆论监督和满足民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第二部分阐述我国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的现状,通过评析典型刑事案例来阐释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在实务中的境况,分析媒体报道如何影响刑事审判。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不仅有积极方面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发生冲突的原因在于,两者在价值取向和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不同,这造就了冲突的产生。第三部分对域外处理刑事审判与新闻媒体关系的经验进行分析借鉴,主要探讨英国和美国的立法和相关实践经验。通过分析英美两国在处理司法审判与媒体新闻报道关系中普遍的做法和在一些具体制度设置,借鉴能为我国所用的有益经验、举措。第四部分提出用于平衡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关系的有价值的建议。主张完善相应的制度,在各自领域遵守职业操守。也不能为了审判的独立和公正盲目地限制媒体报道,应该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科学合理地构建媒体报道与刑事审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