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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地方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之间缺口越来越大,地方政府融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1992年,上海市政府组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此后,多地政府竞相效仿,地方融资平台登上了地方融资的历史舞台。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推出了4万亿元的刺激经济计划,这一计划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十分深远。在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刺激,与资金缺口扩大的压力下,地方政府融资需求十分迫切,融资手段层出不穷,迅猛攀升的银行贷款金额,急速膨胀的城投债发行规模,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无一不昭示着地方政府融资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为理论基础,从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研究研究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模式。自1979年国家进行“拨改货”试点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探索和实践,在《预算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下,不断探寻新的融资渠道,融资金额高速增长,融资模式日渐成熟,逐步形成了以融资平台为载体,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城投债筹借资金的融资模式。此外,我国正对地方自主发债进行探索,目前已有6个省市作为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融资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都相对较小。在对地方政府融资现状的研究中,本文还特别选取了上海等较为典型的地区进行样板分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研究了发达国家的主要融资模式,以期对我国的模式革新有所借鉴。尽管具体做法各有不同,但这些国家的地方融资都具备优良的制度设计,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制管理体系,以财政作为主导,吸收私人部门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高投资运营效率。在现行融资模式下,地方政府募集资金,弥补了地方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融资平台不规范,、风险难以管控,对土地出让金过于依赖不可持续。对于平台融资,要从平台公司公司、地方政府和银行三个维度加以规范,完善法律法规,严控操作流程,建立监管体系。加大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力度,逐步建立起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此外,基础设施建设并不需要完全由政府包揽,在一些领域实践公私合作,引入私人资本,既能解决融资的难题,提高建设运营效率,又能为民间资本开拓新的投资渠道。一言以蔽之,我国地方融资短期应着眼于优化与规范平台融资公司,中长期则可推广市政债的发行,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支持PPP模式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