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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规制当局对汽车跨国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厂商利用转售价格控制(RPM)维持垄断高价,一再给予严厉处罚,但在华的跨国汽车制造商仍在发布接近垄断水平的建议零售价(SRP),并试图让消费者重新接受高销售价的事实。消费者并未因高档汽车的高水平建议零售价,而减缓购买的步伐,相反表现出强烈购买欲望。制造商如何借助SRP实施RPM策略,从而促成接近垄断水平的真实零售价(即销售价),并在实际交易中被实现,应该引起足够的研究关注。本文设置两个零售商销售各自代理的制造商品牌产品的市场结构,采用消费者损失厌恶和消费者偏好相结合的决策函数,考察两种定价机制下的产业利润分配情况及社会福利变化影响:零售商自由定价和RPM定价。不仅如此,本文结合高档汽车跨国制造价格竞争的案例,对模型结果作进一步解释,并就高档汽车跨国制造商包括制定建议零售价在内的定价活动,向规制当局提出规制建议。模型的结果显示,RPM定价机制对制造商而言存在几点优势:1.制造商更容易抓住竞争对手的定价失误,形成排他性效应:2.制造商有激励过度压缩下游零售商的利润空间,但并不能通过合谋定价方式瓜分市场份额。更多的是,模型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中国高档汽车市场竞争格局的成因:早期入华的跨国汽车制造商在了解到中国本土消费者的不当偏好分布后,设置合理定价水平,从而顺利将垄断势力传导至消费者,进而长期占据销量的前列位置,并形成对后期入华品牌的优势;同时,为更好挖掘中国本土消费者不当偏好带来的利润空间,他们几乎均选择独立定价方式并阻止下游零售商强化品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