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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人口转移、集聚是一个在市场、政府、个人多方主体共同作用下的综合性过程,决定这一过程的动因有经济因素、政府因素、文化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诸多因素。在这一过程中,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因素起着基础性作用,但在我国即有的体制机制环境()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尤其明显,居于关键地位。由政府主导的农村人口转移、集聚既是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发展的需要。从我国农村山区实际来看,制约农村发展的因素比较多,既有历史的因为,又有客观的区位条件制约,但主要是要素空间布局不合理,城市化水平偏低,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弱,农村规划和建设滞后,资源配置在空间上过于分散。这是制约农村山区发展的主要因为之一。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山区自然村、“小村落”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按照城市化发展规律、人口迁移规律,把人口布局的调整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千方百计把大量不适合于生存与发展的山区农村人口转移到中心村、中心镇、县城或外面的城市,通过人口的梯度转移促进人口的集聚与生产力的集中布局,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才能真正解决好“三农”问题。近年来,浙江省提出并坚持“内聚外迁”发展思路,加大农村人口布局调整力度,推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浙江省丽水市山区农民转移实践证明,加快“内聚外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加快山区人口转移、实施人口布局调整,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山区农民的生存发展环境,有利于退耕还林、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减灾防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生活质量。
本论文以城市化进程为总视角,以丽水市山区农民转移、集聚的实践为主体内容,通过剖析丽水山区农民转移、集聚的实践路径来透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个体、群体转移的有效举措,进而总结、归纳这一经验,以期对未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提供经验借鉴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