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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对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大前提下,乡村多元治理主体能否协同合作,承担起乡村振兴对于治理主体功能的要求,直接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实现。农村社会组织是乡村多元主体中的重要一元,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然而现实中大部分农村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有名无实”,存在体制、能力、资金等各方面的参与局限性,如何破解这些局限性,提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效能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笔者以自身工作为平台,以乡村善治、协同治理等理论为依据,以曲阜市农村社会组织为例,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走访和对比分析等方法,研究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和问题。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农村社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政府、村民和其他多元主体的职责关系,探寻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优化途径。
研究中发现,农村社会组织在培育文明乡风、调解基层矛盾、推动公共服务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合法性缺失、依赖性过强、参与主体和服务对象积极性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此,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本文提出提升农村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搞好监督与管理等建议,按照协调好与基层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优化参与基层治理路径,实现乡村善治目标这一主线,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正规和高效。
本文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具体阐述了背景意义,文献综述与所运用到的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是治理和乡村治理、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相关的概念和本文运用的理论。第三部分是分析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及其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的总体情况。第四部分是以曲阜市近三年的农村社会组织为例,分析了农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成效。第五部分是分析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和症结。第六部分是研究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效能的措施方法。
笔者以自身工作为平台,以乡村善治、协同治理等理论为依据,以曲阜市农村社会组织为例,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走访和对比分析等方法,研究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和问题。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农村社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政府、村民和其他多元主体的职责关系,探寻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优化途径。
研究中发现,农村社会组织在培育文明乡风、调解基层矛盾、推动公共服务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合法性缺失、依赖性过强、参与主体和服务对象积极性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此,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本文提出提升农村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搞好监督与管理等建议,按照协调好与基层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优化参与基层治理路径,实现乡村善治目标这一主线,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正规和高效。
本文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具体阐述了背景意义,文献综述与所运用到的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是治理和乡村治理、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相关的概念和本文运用的理论。第三部分是分析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及其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的总体情况。第四部分是以曲阜市近三年的农村社会组织为例,分析了农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成效。第五部分是分析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和症结。第六部分是研究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效能的措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