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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问世以来,对摹状词的研究便成了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和哲学家激烈争论的焦点,由此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理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专名是否有意义的问题上.弗雷格、罗素一派主张专名既有意义又有所指,专名的意义就是限定摹状词,而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一派主张专名没有意义只有所指.在摹状词的指称这一问题上,又存在着以斯特劳森和唐奈兰为代表的语用学派.这种争论又同本体论问题有关.作者阐述并分析了自罗素以来的有关摹状词的各种理论,梳理其脉络,评述其得失,最后论述自己的一些真知灼见,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论述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罗素认为专名和限定摹状词是截然不同的,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他直接指称一个体,专名本身有意义.限定摹状词则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它是一个受存在量词约束的谓词,它不直接指称一个个体,它在孤立状态下没有意义.罗素用他的理论解决了三大难题.但这一理论的基础是意义指谓论:语词的意义即所指,无所指便无意义.摹状词理论主要的特点是运用一阶逻辑的方法来处理摹状词.第二章阐述了其它有关摹状词的理论.第一节论及斯特劳森的指称与使用.斯特劳森认为罗素把摹状词本身与我们在某一特定语境下对摹状词的使用混为一谈.斯特劳森区别了意义和所指,认为意义语词一般的功能;而指称是语词的使用功能.第二节论及唐奈兰对摹状词用法的区分.唐奈兰认为,摹状词有归属性使用和指称性使用两种用法.归属性用法指的是使用限定摹状词诉说有关如此这般的人或物的某种事情;而指称性用法指的是使用限定摹状词使听者能够识别出所谈论的对象.唐奈兰指出,罗素的错误在于忽视了指称性用法,斯特劳森混淆了指称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第三节论及克里普克的因果命名理论.克里普克在模态逻辑体系内展开了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责难,他提出了因果命名理论,否认专名有意义,提出专名的指称是通过一条历史因果链条来确定的.第三章论述摹状词理论对存在问题所做的贡献.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试图运用现代逻辑的分析方法解决存在(本体论)问题,罗素将存在归结为命题函项的属性.奎因继承了这一观点,提出了"存在就是约束变元所取的值".但这并没有完全解决存在问题.最后,作者依据罗素运用一阶逻辑处理摹状词的方法,对"复数摹状词","开放摹状词"和"连续摹状词"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其次,指出在对语言进行研究时,要区分语义和语用两个不同的层面."指示"是语义学概念,而"指称"是语用学概念.对于专名的摹状词论和因果命名论,作者认为摹状词理论更站得住脚,斯特劳森、唐奈兰、克里普克等人的观点是对专名的摹状词理论的补充,并进而提出了作者自己对专名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