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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有的退市制度是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其核心内涵是在提醒ST公司改善经营业绩。而证券市场中大量的ST公司,为不触犯证券督察规则而受到惩罚,通常会采用非经常性损益方式规避退出上市平台的风险。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机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在万德数据库中对ST公司进行检索整理,寻找出两家典型案例公司即珠江控股和韶钢松山。它们分别代表了非经常损益操纵盈余极大的一类和较小的一类。案例发现: ST公司为实现扭亏会采取非经常性损益手段,调增会计盈余;ST公司为摘帽进行非经常性损益调增利润的手段表现为前两年亏损,第三年盈利,后两年也亏损的特征;ST公司除使用已有文献研究手段外,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整会计盈余可能还有其他情形:比如对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的费用。案例研究的启示:监管层应进一步完善非经常性损益调整的制度,投资者应该加强识别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非持续性利润,进行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