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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实践和学科的经济伦理学,如美国著名教授理查德.狄乔治教授所说,已经成为今日无论企业、政府还是社会都不可忽略的全球现象了。而作为经济伦理学推进力量和重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已经以组织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方式,对世界企业和经济发生着持久和重要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作为经济伦理运动的起始运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由丑闻引发的社会对企业的伦理要求,突出地首先以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方式展开。随全球化发展,各国经济活动愈益互相依赖,社会对经济和企业的伦理要求,特别以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通用概念与研究对象,吸引了来自不同文化、研究背景的学者与实践家参与讨论。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目前正处于关键的经济转型期,无论是“一带一路”建议还是“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面临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挑战。经济全球化意味责任全球化,中国经济与企业在未来的成功不仅需要立足自身的国情与传统,更需要积极借鉴不同制度背景下的先进经验与教训,具有更国际化的视野。国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宏观经济政策而逐步兴起的,上世纪80年代至今,相关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总体来说,国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多半以英美国家的英语文献为参考基础,针对非英语国家的研究比较少,而对于法国的研究由于语言的障碍,相关的研究文献更是寥寥无几。事实上,法国作为欧盟以及全世界最重要的经济体之一有其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制度文化环境,尤其是在国家政府的主导性方面与中国有着非常相似的特征。相应的,植根于此的法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以及发展方式,包括法国自身对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与反思无疑对中国具有特殊的启发意义。本论文主要研究论域是法国当代企业社会责任演变历程和发展模式,并以下几个问题依次展开:首先,考察在前全球化时期,法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其内容与形态是怎样的?其次,随着全球化不断发展深入,原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又是如何发展的?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何种变化?推动其发展的动力因素是什么?实践状况又是怎样的?最后,这种法式模式给中国可能带来的启示。论文将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考察现代法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变化历程,分析法国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植根的宏观背景,解释为何从二战后到八十年代,法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企业内部维度的劳资关系,劳动保障法典化的社会责任,并以公共权力包括立法与司法为制度性保障。接着,进入八十年代起的全球化时代,法国的企业社会责任逐渐从强制性向自愿性方式发展,其内容也由狭义的劳资关系转变为更广的的社会维度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维度扩展。参与这一发展阶段的推动者不仅来自国内,以法国国家政府为主要动力,也来自国际社会与民间组织与传统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而形成的协同效应。传统中强制性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继续保留,同时包括无偿公益在内的自愿性的倡议与实践快速的发展。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制度,立法制度环境,以及公共权力与国家治理模式,呈现法国企业所依赖的社会环境,考察法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以企业社会责任形态及实践的原因,同时考察强制性与自愿性实践在具体实践应用的局限性与挑战,包括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实践状况与阻力,并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模式与国家治理模式之间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