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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冷战为大背景,对美国关于德国和日本战争赔偿问题所出台的政策进行比较。文章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冷战爆发前美国关于德日战争赔偿政策比较。二战结束前后,美苏对战后德日的安排存在矛盾,在这些矛盾影响下,美国出台了关于德日战争赔偿的政策。通过比较发现,这些政策均表明美国在二战后初期对德日赔偿问题所秉持的严厉态度,也同样发现随着美苏矛盾激化,美国关于德日赔偿政策均发生转折。而美国关于德日战争赔偿政策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排苏效果与面临阻力两方面。 第二部分为冷战爆发后美国关于德日战争赔偿政策比较。冷战爆发后,美国转向中止德国和日本的赔偿,美国中止德日赔偿的政策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1947年至1949年,这一阶段美国政策影响下的德日拆迁赔偿基本停止;第二阶段从1949年至1953年,受美国政策影响的德日赔偿基本全部停止,美国将赔偿问题主导权交还回德日两国手中。这一阶段美国关于德日赔偿政策的共性在于,惩罚性的赔偿政策转变成为扶植性的复兴政策,德日两国部分赔偿实践成为美国实施冷战战略的工具。差异性主要表现在,赔偿分配比例以及赔偿政策执行程度两个方面。 第三部分从美国关于德曰赔偿政策的异同来看其影响。分别从对赔偿国与索赔国的影响,对冷战爆发以及国际局势的影响来分析。美国关于德日赔偿政策对德国的影响在于“分区赔偿”成为德国分裂的先声,之后德国的分裂推动美苏关系在整个欧洲破裂,排除苏联影响的日本赔偿使其统一的国家形态得以维持,却逐渐成为美国在亚洲实施遏制战略的工具。对索赔国的影响方面,选取以色列和中国为例,两国虽同为索赔国,但得到的赔偿却截然不同,从中可以看出德曰不同的赔偿态度深受美国影响。在对冷战爆发的影响方面,美苏在德日赔偿问题上程度不同的矛盾对冷战爆发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国际局势的影响方面,美国通过德日赔偿政策竭力将可能笼络的国家拉入西方阵营,加剧与苏联的对抗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