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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生物资料库是通过记录生活习惯、环境因子、临床医学与生物标识等信息,长期追踪参与者健康状况,进行疾病基因与环境交互作用研究的新兴生物科技。此项研究可探寻地区常见病的致病因素,为疾病的预防、诊断与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得到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重视。本文阐述国外典型国家、中国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的建设与立法现状,对比研究各地区法律规范的异同,分析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立法的正当性、背景、基本原则。其次阐释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公民参与立法的前提、途径及重要意义,以及台湾地区在保障公民参与立法上所做的努力与成果。最后,归纳总结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立法公民参与的启示及其对大陆的借鉴意义。第一部分,选题缘起。对国外、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建设立法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归纳各国在其建设过程中共同面对的伦理难题及其立法模式,并以台湾地区“噶玛兰原住民唾液事件”为例,阐述生物医学研究可能遇到的决策困境与立法难题,指出生物资料库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阐述台湾地区生物资料库立法过程中涉及的公民参与问题。公民参与立法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可以全面直接的反映民众意志,对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民权利。在保障公民有效、充分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公民教育的推广与公民信任的建立必不可少。第三部分,启示与借鉴。台湾地区在生物资料库立法中渐进式的立法策略、高度重视立法的公民参与、改进公民参与方式的有益实践对大陆生物资料库立法工作带来很多启示,其有益经验值得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