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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雇佣劳动思想为了揭示雇佣劳动的实质,以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切入点,从而通过揭开工资这一“公平形式”的虚伪面纱,马克思把对雇佣劳动的研究从商品流通流域转到生产领域,指出雇佣劳动是由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构成的,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然需要拥有更多的雇佣工人,才能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雇佣劳动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劳动的过程,雇佣劳动的秘密至此就全部显现了出来。厘清了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这两者是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和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动力,论证了雇佣劳动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相互适应性。不可否认的是雇佣劳动在我国现阶段仍然存在,而根据马克思对雇佣劳动的定义,使人们对“雇佣劳动”存在着种种误解,往往将其与资本主义社会、剥削和压榨劳动者完全相等同。其实不然,在对马克思经典著作的研读之后发现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的大力批判之余,还进一步指出了雇佣劳动的进步性及其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相适应性,尤其是跟奴隶制和农奴制相比,并对雇佣劳动和剥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试回答了“雇佣劳动是否都是非正义的”“剥削是否就是不合理的”。再由此反观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中存在的雇佣劳动现象,从而找出它存在的必然性及其合理性,论证了雇佣劳动在我国现阶段的存在同样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充分认识到当下雇佣劳动仍然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以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还需要认识到就我国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言,雇佣劳动与社会市场经济还将在我国存在较长一段时间,但其又具有过渡性和暂时性,因而对其不能一味地采取打压或者消灭的消极态度,反而是要在不断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之下,充分认识到雇佣劳动在我国存在的过渡性和暂时性,从而完善雇佣劳动制度,积极引导其为社会主义服务,最终实现人类的真正劳动,即只有在生产力发展中逐步消灭雇佣劳动,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消灭雇佣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