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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腐败成为了一个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它不仅触犯到道德底线、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破坏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更是严重阻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成为我国进行深化改革的主要阻碍因素,因此反腐倡廉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特别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以后,社会公众参与反腐败活动的热情不断高涨,党和政府更是大力反腐,“制度反腐是根本之道”也已在全社会形成基本共识。制度反腐,本质上是一个反腐败制度建设的过程,即建立国家廉政体系的过程。我国的制度反腐在20世纪50年代由邓小平同志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得到实践,直到90年代中后期才得到进一步的落实。特别是近几年来,制度反腐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制度反腐的思路已经明确,且其成效逐渐显现。但由于我国制度反腐意识仍有待增强、反腐败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制度反腐的监督体系不很健全以及制度反腐配套保障机制并不完善等原因,当前的制度反腐仍存在一些问题:制度设计上,适宜性与前瞻性不足,系统性与规范性不够,可操作性与具体性不强;制度执行上,监督和督查不到位,执行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失范、实行双重标准,不依规办事;体制机制上,督查和纪检制度中的双重领导体制,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路径是:提高制度反腐的意识,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反腐的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制度反腐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