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市都是由城市政府进行管理的,城市与政府一直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传统的城市管理主要都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包揽了城市管理的一切职能和义务,这是与当时城市主体单一、城市职能单一相适应的。但是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给各国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旧有的政府管理模式难以做出快速的反应;对于城市公众的共同需求和个别人群的特殊要求,单一的政府管理已不能满足,不能对公众要求调整政策做出及时的回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的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开始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是因为他们发现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均开始失效;国家的权力中心已不止一个,单纯的市场手段也无法达到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鉴于国家和市场的失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治理”机制,以期解决市场和国家的失灵。在现代城市社会中,存在许多单纯的政府行为所不能干预的领域,如公司、社区、俱乐部、职业社团等民间组织、国际社会等,这些都不在政府限制的范围之内,政府如何才能把这些团体和资源有效的利用和结合起来,为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为此,各国的城市政府都将“治理”引入城市管理,相继采取了许多新的应对策略。    城市治理包括政府管理和公众参与两个方面的内容,就是要在城市主体或城市利益相关者——政府部门、经济领域中的营利组织、市民社会和公众群体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一种运行机制,一种制度安排,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对话、合作及参与来分担城市决策的能力,来解决城市发展的各种公共问题。公众参与有着悠久的传统和历史,早在11到12世纪的时候,欧洲国家中就有相当多的新兴城市和城镇是由全体市民参加的公众大会来治理的。如今公众参与已成为发达国家城市治理的普遍固定形式。    公众参与是现代城市内涵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城市治理架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众参与是公共行政向民主行政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当今各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是城市治理的内在要求,是城市治理过程中的特定阶段和形式:公众参与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理念,适应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但是在我国的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无论是从人们的思想意识上,组织机制上,还是制度建设上,都明显的缺乏与不足,从而导致了在城市治理中出现种种问题,使得城市治理从决策到执行,从过程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