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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驱动是制造业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国家进一步提高其社会生产力以及进一步增强其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已经逐步上升到了国家顶层的设计,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是习近平和我党在十八大中第一次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这也充分符合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需要。当前我国人力成本逐渐升高,粗放型发展方式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唯有开拓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有效保持和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在当前的资本主义市场中,机构和风险投资者往往是重要的参与者,其投资行为方式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收益。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能为公司带来大量资金支持,还能在公司经营和决策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经理人受创新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失败的风险高等特点影响,使创新活动与经理人利益不一致,经理人在创新决策中往往举棋不定。因此,本文想通过研究市场参与者是如何影响公司创新,从而推动社会发展。基于此,本文以A股上市公司2003—2017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重点分析和研究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QFII和社保基金)对沪深上市公司创新的影响,并且深入研究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影响沪深上市公司创新的作用机制。首先,本文对国内外有关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和公司创新方面的研究做了一个扼要的梳理和归纳,并发现国内关于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创新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的研究具有可行性。其次,根据已有的概念和理论提出5个假设,并且与之匹配构建5个模型进行假设检验。最后,基于上述设计,用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实证检验。通过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独立型机构投资者能促进公司创新;(2)独立型机构投资者的介入能为公司拓展外源融资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从而缓解公司融资约束促进公司创新;(3)与Aghion et al.(2013)提出“经理人职业生涯”假说(career concerns model)一致,产品市场竞争与机构持股具有互补作用,即当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大,独立型机构持股对公司创新作用更显著;(4)独立型机构投资者为有能力的经理人提供保险机制,激励经理人的创新积极性。这种保险机制主要体现在为有能力的经理人提供薪酬保障机制进而保持其创新积极性以及为有能力的经理人提供职业生涯或者声誉的保障。创新活动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其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在影响公司创新的众多因素中,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的活跃程度、资金投资标的种类和资金使用规模等方面与国外完善的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创新项目决策中不可避免的受到一些阻碍,从而影响公司创新活动的开展。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公司创新发展中实际实施的可行性方面提出以下三点发展建议。丰富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数量,提高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比重;健全资本市场制度,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吸引QFII和社保基金的参与;提高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本文创新之处在于,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提出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被持股公司专利申请数具有促进作用。为深入研究这种影响机制,本文分别从外源融资约束、产品市场竞争和经理人保险机制三个角度解释了独立型机构投资者促进公司创新的作用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关于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治理作用的研究。其次,实证研究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创新产出的机制,为公司选择恰当的股东和构建薪酬激励措施,为政府引导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