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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2006-2017年中国对33个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基于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三种动机,包括资源寻求动机、市场寻求动机与战略资产寻求动机,加入衡量东道国市场规模、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的代理变量作为控制变量,与此同时考虑东道国税收水平。将衡量东道国制度及东道国与中国的制度距离的代理变量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探究中国对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其中,关于衡量东道国制度水平的代理变量,参照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数据库全球治理指标作为衡量东道国制度水平的标准,具体包括东道国的腐败控制、政府效率、政治稳定与杜绝暴力恐怖主义、监管质量、法治水平、话语权与问责制这六类制度性因素。首先建立总体制度模型探究东道国总体制度水平对中国向该国的投资的影响;以6个维度的制度变量分别为核心解释变量建立细分制度模型逐个探究不同细分制度变量对中国对外直接区位选择的影响作用的差异;进一步考虑衡量中国与东道国制度差异的制度距离变量,探究东道国与中国的制度差异在中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决策时产生的影响。考虑到中国OFDI区位选择呈现一定的集中性,并且样本个体在市场规模、资源禀赋及科技水平方面也存在较明显的区位异质性,因此本文在全样本模型估计的基础上,将总体样本按照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两类子样本,建立区位分异制度模型,延续全样本的模型设定,对区位分异制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以进一步探究中国在对不同发达程度的东道国投资时侧重考虑的因素差异。在上述样本选择及模型设定估计分析的基础下,得出以下结论:在全样本下,东道国的资源丰裕程度、东道国的监管质量水平及两国的制度距离均与中国OFDI呈显著的正相关,东道国总体制度水平、税率的高低及东道国技术水平对中国对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无显著影响。在区位分异样本下,中国企业在对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投资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侧重点有所差别,技术寻求的投资动机与资源寻求的投资动机分别占据主导地位。在对发达经济体进行投资时,我国企业更倾向于选择科技水平较高、话语权与问责权较弱,并且与我国制度距离较小的国家与地区进行投资;而在对发展中经济体进行投资时,东道国的资源禀赋、腐败控制是中国海外投资企业进行区位选择的重要关注因素,即倾向投资于资源富裕、科技水平较高,腐败控制力度强且与我国制度距离较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与此同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除了上述影响因素外,也有一些部分是出于避税、返程投资、资本外逃、政治目的援助或国家战略的投资,使得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区位集中的特征,而这些中国OFDI较集中的东道国的制度环境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处于相对弱势,在制度衡量指标评分上处于相对低位水平。对于上述现象,中国在关注OFDI总量的的增加时更应注重质量的提升,尤其是真实合规的对外直接投资,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异常行为的管控,提升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全流程风险监督控制水平,并不断优化本国制度环境,引导中国企业向发达国家以及高技术国家投资,促进本国产业的转型与升级。掌握现阶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及结构特征,探究中国OFDI区位选择的关键促进或阻碍因素,关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真正需求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从而正确认识我国的对外开放实际程度,了解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真正需求,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良好的环境、有效应对国际形势变化的方案及国内资金留存决策的参考建议,进而实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量质齐升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并高效率地为中国、东道国乃至全世界创造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