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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满足人们居住的基本生活资料,人们对于住房问题的议论和关注超出了市场上的任何一种商品,决定了住房问题不仅是个经济或市场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关乎执政为民的政治问题。但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突出问题:百姓的住房需求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需求还未能满足;房价高企,挤占了百姓的消费空间,也不断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房地产结构不合理等等,房地产业的发展偏离了其应循的民生轨迹。而房地产税收作为市场调节的主要手段,应在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发挥积极的功能与效应。因此本文从保障民生角度出发,期望通过税制改革调控房地产业,促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和供应,促进科学、合理的住房需求和消费结构的形成,促进二手房市场、住房租赁市场等存量市场发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调控目标。 本文在研究我国房地产税制历史、发展现状,分析房地产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学习和借鉴国外房地产税制基础上,从调节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两个角度,开发、流转、保有和出租四个环节,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差别税制体系。 论文的主要创新工作和形成结论如下: 第一,从民生这一全新的视角研究和分析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当前国内对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研究层出不穷,但多从房地产税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等角度出发。本文突破研究视角的局限,从民生视角出发,指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可推卸责任和义务,必须把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作为房地产调控目标,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必须从民生角度加以调整和完善。 第二,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税制目标,本文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从房地产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调节两个方面,构建房地产差别税制体系,一方面对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宅和非普通商品住宅等三类不同类型房地产实施差别税制,另一方面对生产生活需求、投资需求、投机需求等三类不同购房需求实施差别税制,促进科学合理的住房供给模式和住房消费模式的形成。 第三,由于房地产税开发、流转、保有和租赁四个环节税收调控对象和调控功能不同,为充分发挥差别税制调控作用,本文根据开发、流转、保有和租赁各环节调控特点分别制定差别性税收政策,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有效调控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