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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长期以来始终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及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亦是建构小康社会,实现双百目标以及中国梦的重要条件。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发(1985)23号文件《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中指出,“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实现党在新时期总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自此,我国连续实施了6个普法“五年规划”且成绩斐然。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基础,就是构建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改革创新新农村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基层地区的法治建设和管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改革进程的持续进展,基层地区社会与经济环境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市场化水准取得进一步提升,基层城乡区域治理模式进展至新阶段。但依据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而言,基层城乡区域现阶段精神文明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特殊是一些具有地区特色的基层地区,如少数民族基层地区,其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更是呈现出管理水平偏低,居民生活缺乏法律知识普及,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氛围等问题;除此之外,该地区由于地理和经济等方面的劣势的原因,造成人才流失以及外出打工人员回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存在等问题,导致鄂伦春旗的情况更为多样化、复杂化。因此,对于现阶段的基层地区而言,加强普法教育体制研究的工作,探索适合基层地区当前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宣传办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为提升基层地区社会治理,法治管理机制进而促进依法治国房率的全面落实非常重要。文章共分为七部分对少数民族基层地区普法机制创新问题进行探讨。第一章绪论,阐述普法工作机制创新问题的研究背景及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现状。第二章基层普法教育理论的概述,内容主要为依法治国视角下普法及普法机制的相关概念的概述。第三章,讲述当前我国普法进程及给我国现阶段发展所带来的重要影响。第四章主要讲述本文研究地区鄂伦春自治旗当前的普法模式及其工作机制发展情况,以便在后文中对应具体问题展开分析。主要从普法教育的主题,客体,教育过程及传播途径开展深入的探索,结合鄂伦春旗发展的情况进行多方位研究。第五章问题及其成因分析部分,主要通过对前期的问卷调查所得出的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当前鄂伦春旗普法工作的组织机制、运行机制、评估机制、保障机制方面存在不足,机制的不完善阻碍了鄂伦春旗普法教育工作取得有效进展,直接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成效。调研结果显示,鄂伦春旗普法工作机制的主要问题是机制固化,工作机制失于创新,机制尚不完备,无法最大化的发挥作用。第六章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以及调查问卷中受访者的意愿及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得出鄂伦春旗普法工作机制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优化和提升,分别是提升灵活性,吸引和吸纳社会力量的融入;创新方式方法以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评估机制,以便工作通过反馈总结得出更好的提升方法;保障机制完善化,以完备的后备保障促进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行。第七章总结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展望。整篇文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创新少数民族基层地区的管理模式,增强少数民族基层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居民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文章结合鄂伦春旗当前发展情况所得出的结论,期望能够对其他少数民族基层地区的普法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以完善少数民族基层地区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推动基层地区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的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