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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经济的矛盾日益突出了,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复合行政”理念应运而生,从而为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经济的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用“复合行政”理念来指导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其必要性在于:“复合行政”理念不仅为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开拓了新的理论视野;而且有助于为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还能够为解决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过程的困境提供有效的制度路径。“复合行政”理念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公民社会成长与发育的需要。从内容和体系来看,“复合行政”理念下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包括管理理念、组织体制和实施机制三个层面的制度创新。长株潭一体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而目前制约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关键因素来源于体制性障碍,因此,打破这一障碍的关键在于用“复合行政”理念来推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以充分发挥科层制、市场机制和组织间网络三种机制的作用,使之形成一种合力,以共同解决长株潭城市群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从而有效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