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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半是事物的代名词,半是精神和情感的代名词”。本篇论文就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作文教学中要求学生“有创意的表达”进行了论述。培养学生“有创意的表达”是培养知识经济创造型人才的需要,是中华民族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是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是作文教学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指出“有创意的表达”是以创新思维为核心的写作智能。本文还论述了培养“有创意的表达”的五项基本原则:实际性原则、内启性原则、发展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培养“有创意的表达”的六方面途径为:丰富生活体验、加深语言积累、开展思维训练、积淀学生人文底蕴和培养学生现代人格、进行语言训练、讲究表达技巧。同时,提出“唤醒主体,在主体中回归;激发兴趣,在兴趣中启发;坚持民主,在愉悦中启发;寻求开放,在开放中拓展;追求个性,在个性中表达;提出问题,在问题中探究;改革评价,在评价中提升。”的教学策略。 “有创意的表达”不仅是写作技巧的精到、文字表诉的流畅,更是写作者的道德修养、知识含量、思维品质、生活阅历、人文底蕴和现代人格等多方面的体现。因此,培养“有创意的表达”应是作文教学追求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