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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是一切社会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获取和运用权力的本质即是实现或维护一定的利益。近50年来,福柯改变了对传统权力的认识,认为权力是主客体之间双向交换和多向分享的影响和融合关系,而非完全自上而下的单向排斥,正确运用权力关系有助于调和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合力。包容理念源自社会团结理论,是权力融合思想在社会冲突领域里的进一步体现,近年来越来越成为解决社会冲突问题和多元利益纷争的指导思想和主流观念。包容思想提倡将所有社会组织和成员以及利益相关方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拥有公平发展机会,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所有成员(包括弱势群体)无障碍地融为一体、生活在一起;其实质是强调所有成员地位平等和参与机会均等的共同治理,是合力维护和拓展组织利益以及多元利益的有效方式。权力包容是多元主体之间有原则、有底线的对立统一,也是一个动态、开放和复杂的过程。权力包容必须以实现成员正当利益或组织理想为目标,厘清权力运行边界,规范权力合作行为,通过构建包容性的制度框架和制度机制,实现组织发展以及成员利益的最大化。从大学发展史上看,对高深知识的教学是一切大学活动的根源,因此学术权力是大学的起点权力,负责学术事务;行政权力是大学规模和功能扩大的派生产物,负责学术以外的行政事务。然而大学自从有了专职的行政人员,就有了学术人员与行政人员的差异,就有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矛盾和冲突。由于长期的行政化管理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中国大学内部的权力冲突与关系失衡现象尤为严重,行政权力侵蚀、僭越学术权力的作用空间,教授群体地处边缘,大学学术性得不到彰显和表达,以至有学者疾呼“现行大学管理体制最大弊端就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失衡”。怎样缓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失衡、获取破解大学行政化的密码,已成为各界必须直面和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然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有矛盾又不能分离,它们共同依托大学组织存在,共同为实现大学职能服务。如果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难以调和,不能很好地完成国家和社会赋予的创新知识、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就会动摇,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换言之,大学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利益包容体。在大学治理领域,以维护和拓展利益为纽带,引入权力包容理论,运用制度变迁分析,在对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基本规律探讨的基础上,构建平等参与和相互尊重利益的权力包容机制及其制度落实机制,降低权力冲突,节约权力成本,实现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和睦相处和和谐发展,为完善我国大学治理结构提供一个理论支撑点和决策参考点。基于以上原理分析,本文的研究内容是如下安排的:第一章、第二章是研究的基础部分,主要完成重要概念界定、相关文献梳理、基本理论选择和分析框架构建等工作,也对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等作了说明。第三章对中世纪大学和近现代西方大学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展开历史和制度考察。中世纪大学是教师和学生组成的行会,以职业培训与知识传授为主,学术自治和自由是大学独享的特权;中世纪后期,大学过多地参与宗教和世俗政治,排斥和阻碍新知识,最终沦为保守主义阵营。德国的讲座制大学,学术权力处于“绝对”主导地位,重视科学研究,拓展新学科新技术,大学面貌焕然一新;但随着科技与时代的进步,学术专制的负面影响显现,抵制新研究和新讲座,大学规模难以扩大,大学制度逐渐僵化。19世纪中后期,美国大学在融合欧洲大学模式和传统的基础上,增添了学术权力治校的新内涵,形成以董事会领导、校长和教授评议会合作治理的结构,大学内部权力均衡、利益包容,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主流。第四章对近代以来我国大学权力配置及其结构进行制度变迁考察。19世纪末,面对坚船利炮,晚清政府和仁人志士开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民国以后,蔡元培、梅贻琦、蒋梦麟等借鉴西方大学的制度模本,秉承“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现代理念,构建“教授治校”为核心的民国大学制度,实现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协调,民国大学虽处境艰难却取得了辉煌成就。1949年以后,经过院系调整、思想改造,我国建成一套准行政化管理和高度专业化教学的大学制度,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管理大学的一切重要事务,降低了我国大学的学术贡献和国际竞争力。十多年来政治界、教育界和学术界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不同层面探寻剖解大学行政化、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路径。第五章从制度变迁研究回到大学权力运行现状的验证考察。首先对我国大学权力冲突及其表现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了冲突失衡的产生机理,提出构建开放包容的现代大学制度构想。其次对教育部首批核准的六所大学章程文本的进行比较研究,验证了行政权力强大、学术权力弱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最后以学术委员会建设运行现状为重点在样本高校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进一步验证我国学术权力受到压制,学术作用难以发挥;研究结果表明建立“学术-行政包容”的制度体系是大学成员的共同期盼和理性选择。第六章在前文研究基础上,具体阐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包容的理论基础、框架逻辑、运行特征及其制度实践。首先阐明大学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利益包容体,它们虽有分工和具体利益差别,但根本利益一致、权力目标一致,存在两权包容的理论基础。其次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包容的框架联系,将两者统一到大学社会职能的实现进程,解释了包容框架及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了多种“类似”现象与包容的差别。第三,论述了包容机制的构建及其部件,强调大学组织存在和属性完备是机制起作用的基础,行政放权和学术自主是机制起作用的条件,权力制度体系和执行体系健全是机制起作用的路径。最后强调了组织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包容制度体系的制定过程及其原则、制度维持与扩散机制的影响、以及制度文化创新的长期性。权力问题是大学治理的核心问题。权力配置合理、运行规范、制约有效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我国高校管理体制行政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大学内部权力配置结构不合理,行政权力侵蚀、僭越学术权力发挥作用的空间。权力包容是权力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和参与机会均等,是共同维护和合力拓展大学利益的有效方式,也是一个动态、开放和复杂的融合过程,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机制和实践机制,促进学术人员与行政人员和衷共济和共同治理大学,有利于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有利于建设开放包容的大学制度和大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