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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近年来,世界各国,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遭遇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食品安全问题正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从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近年来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相应的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期待的期待在提高,与此同时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已经与住房、教育等成为了老百姓优先聚焦的问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形势不容乐观,挑战十分严峻。这其中虽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某些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不作为的因素,但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采用人为分段的模式进行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力、权威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共存的情况。从2003年至今的十几年间,食品安全体制一再调整,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疲于应付,期间更是爆发了另世人侧目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直至2013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以后,我国“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才从根本上出现了变化,舍弃了“九龙治水”的监管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以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的全链条监管模式。 本文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对象,运用责任政府和政府规制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及制度经济学理论,以耳熟能详的理论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变革进行了理论分析。论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发展历程和变革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和整理,尤其是从2013年开始,我国各个地区“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转变到相对集中的监管体制这一历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介绍,对不同地区采取的不同模式以及各种考量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并对该模式下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本文最后结合个人经历,着重阐述了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近年来的演变过程,以及在此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在机构设立、人员调配等方面与国家及其它地区的差异,分析该监管体制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做好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论文运用比较分析法横向梳理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典型做法,并详细描述了与大陆饮食习惯相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的优点。通过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结合宁波已经采取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而提出宁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的监管责任,夯实食品安全基基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财、物的保障。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地方性立法,落实无缝监管;加强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实行严格准入,推进产地溯源管理;加强诚信建设,发挥消费者主体作用,最终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