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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处于“双高”的状态,当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系统性风险全面爆发时,非系统性风险因为证券公司传统三大业务的萎缩而逐步显现出来。面对“内忧外患”的双重考验,那些风险控制不得力的证券公司财务指标开始不断恶化,资金链条发生断裂,使得证券公司面临退市的危机。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各种风险并不会随着证券公司的退出行为而自动消失,而是通过流动性断链的方式传递给证券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退市风险使得各利益相关者面临蒙受损失的风险,避险行为使得债权人、投资者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纷纷逃离证券市场,造成对证券市场的信任危机进一步加大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在这种风险传导机制中,系统性风险有自我循环和自我放大的功能,需要建立完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来控制证券公司退市风险的传导。首先要解决证券公司退市风险的分配问题,现有的以行政力量为主导的处理方式中监管部门承担的责任过重,而破产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要建立市场化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及证券市场三方面的作用。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在控制风险传导方面应做好下面几项工作。首先应从源头上控制,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其次要健全法规,明确证券公司的退市程序,防止风险的意外扩散;再次要建立风险的多种分散渠道,使退市行为有不同的路径选择;最后需要建立投资者保护体系,确保投资者保证金的正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