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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公权与私权在信息控制上的冲突平衡,对行政调查的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各部分的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部分对本文所探讨的行政调查进行了范围界定,对由此界定引发的行政调查概念、性质等基础问题进行探讨,重点阐述了行政调查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和显著特性,明确了行政调查对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双重影响,以及行政强制与行政指导并存的法律属性。 第二部分揭示行政调查蕴含的冲突原理及其平衡途径,通过分析行政调查正、反两方面的价值,以任意调查和强制调查的调节转换为切入点,对行政调查的价值平衡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思考。 第三部分阐述了行政调查适用的一般原则,根据行政调查的基本特性,归纳出调查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参与原则、职权主义原则、相对人善意推定原则等五项在行政调查运行中普遍适用的原则。 第四部分对行政调查基本制度的构建提出初步设想,按行政调查实施流程列举出令状制度、计划制度、表明身份和告知事由制度、职能分离和回避制度、现场记录制度、调查结果有限公开制度、调查资料保管和销毁制度等行政调查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