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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解释一个国家的贸易政策,这种理论称为内生贸易政策理论。以往,内生贸易政策理论对关税决定的研究中,总是将不同群体的收益设为固定,而政府总是最大化各方利益之和。但是,现实中,企业或者消费者总会对政策制定施加影响,例如,政府在政策制定时会受到外部利益集团的影响,不同的群体通过游说或者组成压力集团来影响政策制定。在此,我们试图去描述这种影响关税政策制定的行为。假设政府在制定关税时受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其目标函数的形式会发生变化,也就是不同利益集团在政府决策函数中的权重不同。而本文试图在模型中为各方的收益赋予一个权重,然后对这一权重内生化。本文在进行基准模型分析以后,考察不同制度环境和市场结构条件下,关税对福利的影响。本文试图说明,利益集团在决定关税时,不应是利用目标函数直接求出关税,实际上利益集团只能影响到政策制定的规则。本文将“利益集团对贸易制定规则的影响”视为“政府的目标函数受到的约束”。文章的主要结论是不考虑税收分配的情况下,企业权重越大,关税越高;反之,民众权重越大,关税越低。这与现实中的逻辑相符合,有权利的阶层总是按照自己的利益来影响国内政策。将关税收入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给两个利益集团后,此时将会产生两个问题。首先,财政工具集的扩大并不一定利于资源配置,也并不一定能够增加两个利益集团的收益。也就是说,引入转移支付机制,对社会总福利没有影响,每一利益集团不一定能够获得这种分配带来的好处。其次,引入这种分配以后,各个利益集团对关税政策的偏好发生了变化,但是权重与关税税率的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