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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法的功能旨在填补损害和保护行为人自由,所以倾向于将损害进行分割,以此来实现它所追求的个人责任与矫正正义。正好相反,保险法的功能在于风险转嫁,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遭受的所有损失,故其倾向于将损害进行合并。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一种完美假设。实际上,在侵权法和保险法领域都存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现象。作为一项法律技术,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侵权法和保险法规范的适用过程中都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分割技术在持续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数人侵权项下的因果关系问题、DES疑难案型(市场份额责任)的解决、机会丧失侵权问题、产品责任项下的损害范围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学者研究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之“损害”要件提供了较大的帮助,为合理有效解决问题开启了新方向。 本文的目的是阐释在侵权法和保险法中,损害的合并与分割这一现象作为法律技术的意义,论证此技术如何体现在法律规范之中、如何影响法律规范的适用以及法律规范的改造,从而形成对侵权法、保险法及相关程序法的新认识。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是一项与损害具有直接相关性却又容易被忽视的现象,它构成一项重要的法律技术,能够用于判定损失范围,解决实践中的棘手问题,为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范提供理论上的指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文除导论外,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作为法律技术的损害的合并与分割”。主要阐释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内涵、所面对的问题及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之体现,从而表明它作为一项法律技术所具有的实践价值。该部分围绕两个关键点展开: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常见原因以及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适用情形。前者试图为探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类型化提供些许方向;后者主要通过对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常见情形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的标准化提供思路。 第二章是“损害的合并与分割项下核心概念分析”。主要解决损害的合并与分割项下的核心理论问题,比如损害的源流及其本质、损害的基本类型以及损害的赔偿范围问题。损害之词义界定对理解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损害是侵权的核心要素,古罗马时期便确立了“无损害则无需赔偿”的法则。这也就是说损害是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而赔偿是损害的法律后果。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含义以侵权法和保险法两条主线展开,分别介绍了侵权法中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和保险法中损害的合并与分割。通过完全赔偿原则的确立、不同损害的可救济性、风险社会、国家政策等角度,论证了损害合并与分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是“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域外司法实践”。主要是详细介绍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范和实践中的体现,为进一步理解这一法律技术的内涵与意义及其在我国的运用提供经验支持。从损害合并的司法实践和损害分割的司法实践两个维度,分别选取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方面展开。结合具体国家的实践以及现行法律规定,以具体问题为载体,详细介绍了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的适用过程。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损害分割技术解决诉讼时效、与有过失、产品责任、权益分类、损害类型、过错类型相关的问题及其推理论证。 第四章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运用”。主要讨论在侵权法领域运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规范依据、常见类型及其法律效果。该部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第一个问题是寻找我国《侵权责任法》现行法律规范中关于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相关规范,为适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提供法律依据。第二个问题是探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这一技术的必要性,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的适用情形寻找方向。第三个问题是阐释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具体制度上的应用机理,主要借助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解决与有过失中损害分配正义问题、产品责任中的逻辑僵硬问题、因果关系中的具体标准变幻不定问题以及数人侵权中的责任分配问题,这也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其他制度上的运用提供启示。 第五章是“我国《保险法》中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运用”。主要讨论在保险法领域运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规范依据、常见类型及其法律效果。该部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第一个问题是寻找我国《保险法》现行法律规范中关于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相关规范,为适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提供法律依据。第二个问题是探讨损害的合并与分割这一技术的必要性,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适用情形寻找方向。第三个问题是阐释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具体制度上的应用机理,主要借助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解决“保险事故标准界定”以及“责任限额适用”问题,也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在其他制度的运用提供启示。 第六章是“结论”。在理论阐释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尝试抽象出损害的合并与分割的类型,并形成有关这一技术的具体运用标准。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简要阐明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在两种不同的部门法上的具体应用原理,得出具体适用的原因。然而,遗憾的是,经过研究发现,损害的合并与分割适用情形难以确定具体标准与条件,更无法将其标准化、类型化;但可喜的是,在解决侵权法和保险法上的一些传统疑难案件时,损害的合并与分割技术不仅能够有助于解决问题,而且与当前一些解决路径相比,更加清晰、更符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