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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非公企业建会率低、维权力度弱、劳资纠纷频发等问题,2005年8月,吉林省总工会以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为试点,开展了社会化的工会建设模式。现如今,经过了近10年的推广与发展,吉林省非公企业工会无论是在建会率上、会员吸纳人数上,还是在维权力度上、帮扶面积上,都取得了不斐的成效。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就一场改革而言,十年只是一个开端,吉林省非公企业工会社会化的工作仍需不断完善。正鉴于此,本文在参考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以长春、吉林、白山、通化等多个市县基层工会的调研所得为依据,对吉林省非公企业工会社会化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梳理。本文在充分肯定这种社会化模式的合理性的同时,也对其现存的一些不足之处做出了分析,主要包括:职业化工会主席的工资待遇、能力水平等多个方面与其角色期待不相匹配;动员、监督建会所依据的法律不够健全;内部维权不及外部帮扶成效显著;信息滞后影响工作进展等。对此,笔者认为,工会工作者应转变原有的思考模式,建立起经费自筹、与企业共赢的意识;明确工会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借相关经验为己用,深入挖掘自身创造性;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打响工会知名度。同时,其它相关部门也应协助工会完善现有的法律、管理、选拨等多项机制,从而,确保工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