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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引入经理人股票期权(ESO)有助于协调公司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冲突,经过科学设计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对公司的生存、发展和全社会的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经理人持有股票期权的做法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把经理人的自身经济利益与公司价值联系在一起。这一机制设计在西方资本市场上取得一定成功,目前正在我国市场微观主体间加以推广。为了规范股票期权激励的运作,证监会于2006年1月6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按照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随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股票期权的实施扫清了法律障碍,为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同时,也使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股权激励成为可能。 纵观我国经理人股权激励的演化历程,可以发现,股票期权这一激励手段在我国的推行,既是西方市场股权激励发展的浓缩,也凸显了中国特色。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与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技术密不可分。我国的资本市场具有发达资本市场的一些共性,同时也具有中国特色文化、制度特性。例如,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官本位思想仍然占据一定地位,使得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安排的适用性受到影响。又如,与传统农业文化轻商的思维有关,并与特殊的体制环境相对应,在集体主义重于个人主义的氛围中,个人的财富积累在一些人的信念中或许并不占据首要位置。这些都为在我国转型经济情境下开展股票期权激励提供了不一样的研究情境。 本研究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运用比较性规范研究、描述性实证研究、解释性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展开对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关研究。本研究选取了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沪深两市公布股票期权草案摘要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沪深A股153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对主要研究问题进行检验——研究了股票期权激励推行前和行权年度的盈余管理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择时行为;在此基础上,从公司会计业绩和成长性视角考察了股票期权实施后的激励效果。 本文共7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1章,重点阐述股票期权激励相关研究的背景及研究意义,系统介绍研究方法,简明列示主要的创新点、难点以及不足之处,汇总报告本研究的结构框架。 第二部分涵盖了从第2章到第4章的内容。第2章概括了股票期权的概念界定和历史沿革,股票期权的构成要素以及表现特征,系统介绍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理论支撑,如代理理论、剩余索取权理论、人力资本激励理论等。第3章进行了文献回顾,全面梳理了国内外股票期权激励、经理人薪酬激励的研究成果,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操纵行为、经理人持股与公司业绩关系、经理人股票期权与企业成长性关系、股票期权的影响因素、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等方面进行了回顾。第4章简要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践的演变历程和发展现状。这一部分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文献铺陈以及制度背景。 第三部分包括第5章和第6章。第5章研究股票期权激励的操纵行为,目的是通过本章的分析,深入考察在当前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草案公布前以及行权年度的盈余管理问题,并进一步研究是否存在择时行为。研究结果表明,与其他未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相比,披露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司在公告的前一年具有更强的盈余管理动机。进一步,当公司的业绩水平较低时,经理人更有可能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公布ESO计划草案时,存在择时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于在股价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推出ESO计划,并且,授予经理人的比例越高,授予前的股价越高,择时机会主义越严重。第6章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即这一计划的实施对公司会计业绩以及成长性的影响。证据显示,上市公司会计业绩和上市公司成长性分别与是否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显著正相关。 第四部分为第7章。本章总结归纳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在此基础上引申出理论和政策上的启示,最后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本文的研究总体上说明,一方面,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实施中具有盈余管理动机和择时行为,另一方面,股票期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代理成本、提升了公司价值。本研究对强化公司治理、提高监管水平提供了经验证据和政策建议,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研究依据大样本数据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展开,而没有考虑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这两种激励模式,这种细分股权激励模式的研究方案使得研究结论更可靠。同时,通过收集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这一期间股票期权草案摘要信息,获得了较完整的我国股票期权数据信息,为研究工作准备了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 其次,本研究发现在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过程,行权条件基本没有包括市场条件,仅仅运用了非市场条件。本研究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是如果股票期权实施中运用了市场条件,则可能限制了盈余管理机会和空间;二是选择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时,大多沿袭了过去常用的非市场业绩条件,而没有在经过对比分析两类条件的优劣和适用性以后再进行选择。放弃使用市场行权条件既是惯性思维的表现,也有公司出于不愿增加行权难度的考虑。本文在这一子领域引出的新问题,有利于其他学者进行更深入的后续研究。 第三,本研究关注了股票期权的终止、再定价和重新授予行为,这方面鲜有国内方面的研究成果。 最后,在考察股票期权盈余管理问题时,本研究考虑了股票期权激励与盈余水平的交互影响。研究发现,当正常盈余水平较低时,更有可能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