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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脉相承,又与他长期的地方履政实践息息相关。对习近平地方履政时期思想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探寻其发展脉络与理论渊源,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意蕴。习近平的地方履政包括河北正定时期,福建宁德、厦门、福州时期,浙江时期和上海时期几个阶段。正定是习近平地方履政的良好开端。在正定,他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大念“人才经”,出台“六项规定”狠抓党风建设,发展旅游经济。这一时期,他的综合改革思想初步形成。福建时期是习近平地方履政最长的一个阶段。在厦门,关注城市风貌,推动生态城市的建设。在宁德,实实在在地抓扶贫,带领贫困地区和群众“摆脱贫困”;坚持从严治吏,制定廉政建设“十二项规定”;创新“四下基层”的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福州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率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提出“马上就办”,提升政府效能。任福建省长期间主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数字福建”、探索“闽宁模式”、总结“晋江经验”。福建时期,习近平的改革发展思想进一步丰富,实践内容也更全面。在浙江,提出“八八战略”、“两山论”、“千万工程”等政策主张和思想观点,围绕“走在前列”的思考,表现了习近平的务实和前瞻。虽然在上海只工作了七个月,他却深入考察上海的17个区县,对上海的城市精神进行深刻阐释,对上海的新发展有着准确的战略定位。浙江和上海的实践,让习近平的思想视野更全面更宽广。在长期的地方履政实践中,习近平形成了鲜明的思维风格和实践风格,这包括思想方法上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辨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包括工作方法上的的人民情怀、担当精神、问题导向、实干兴邦和注重调研。习近平长期的地方履政思想和实践,提供了一个忠诚担当廉洁的干部成长的典型样本,其地方履政时期的实践,因地制宜地推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其结合实际的思考,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水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