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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拟对目前我国矿业税费制度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在对比国外矿业税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为完善我国矿业税费制度提出改革建议。首先,通过对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了解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明确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通过有偿开采实现其经济价值。同时矿产资源是可耗竭资源,不合理的过渡开采会导致资源加速耗竭;其次,通过分析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历史沿革,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矿业税费制度体系及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情况:矿业一般税费过重,矿业专门税费偏轻。并就现行的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再次,比较分析国内外矿业税费制度存在的差异,为完善我国矿业税费制度提供借鉴经验:考虑矿业活动的特殊性、建立耗竭补贴制度、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加大优惠力度和税收激励政策;最后,对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提出改革建议,主要包括: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依据与资源动用储量和开采回采率结合起来;资源税采用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矿业权使用费征收标准;规范矿业权价款;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并对低品位油气资源采取差别化征收政策;减小增值税和所得税在矿业税赋中的比重;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设立资源耗竭补贴制度;开征矿产资源环境税;建立公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