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处理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大问题。从世界历史来看,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是恒古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调整。在英、法、日等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维护中央的权威有多种方式,其中税权控制始终居于核心地位。福利制度的变革,是重塑西方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的重要动因。二战后,福利制度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以最终确立并逐渐走向成熟。70年代初期,“福利国家”发展到了鼎盛时期。“资本主义不能没有福利,但是资本主义又不能与福利并存。”20世纪70年代以来,高税收、高福利的制度使西方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危机中的福利国家开始转向后福利国时代。从福利国家向后福利国家的转型过程,同时也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转变的过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角色已经改变,这就必然会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从80年代开始,社会福利由政府转移到民间,由中央转移到地方,福利呈现出私营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趋势。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福利责任,而相应的税权配置与之并不对称,因此重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权关系成为大势所趋。为了应对严重的福利危机,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围绕税权对原有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从80年代开始,西欧国家都开始了改革地方政府的过程。改革体现分权特色,经过改革地方政府的税权得到很大程度的增强。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实行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在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方面,虽然历经数次调整,但中央政府始终处于支配地位。1994年全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关系重新进行了划分和调整。分税制运行14年来,在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方面效果显著,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此在运行中出现了大量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法、日三国的税权改革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真理往往寓于比较之中,分析中国问题离不开全球视野。本文拟通过对英、法、日三国税权改革的比较研究,探寻我国分税制的完善之道。借鉴英、法、日三国税权改革的成功经验,笔者以为:要重塑我国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必须实行中央集权和适度分权相结合的体制。为此,要在科学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还要发挥法律在调整中的作用,实现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的法治化,并完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