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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流转税种。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起,于上海市率先开展试行工作截止到现在,逐步把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等多个行业加入至营改增试行范畴内,至此营业税正式退出舞台,使企业避免重复征税,对增值税抵扣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广东省很早就被纳入至营改增试点范围内,2012年直至2017年,伴随服务业等一些行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趋势,营改增试点工作获得了良好的成效,这给广东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带来了充足的动力。而影视行业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对影视行业总体是有利有弊的。本文通过对影视行业的发展概况、营改增前后对影视行业的对比分析进行了概述。详细通过Y影视公司5个主要业务、营改增前后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归纳了 Y影视公司在营改增下的税负影响及因素。针对这些影响与因素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政府相关税务政策以及影视行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纳税优化建议。首先,对影视行业的电视剧制作营改增衔接工作的政策考虑,建议针对电视剧制作的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过渡性财政扶持;其次,按行业特点推进影视行业的营改增工作,建议充分考虑影视文化行业的产业链特点以及现有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一条适合现代服务业、适合影视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再者,促进Y影视公司的供应商交易的规范化,确保Y影视公司业务供应稳定的同时,能充分获得进项抵扣,从而降低Y影视公司总体的税收负担;最后,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控制税务风险,建立全面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