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中村的社区重建模式探究——以葛大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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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社区建设的热潮是在“单位制”解体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兴起的,也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城中村的治理并将其纳入城市化发展进程又是社区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城中村坐落于城市社区之中却受到了农业文明的浸染,它融入城市的过程也是传统的农业文明同城市文明的碰撞和交融的过程。社区建设作为城中村融入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承接点,其相关理论和方法对于城中村的治理模式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城中村的治理通常有整治或改造两种模式。无论是整治或改造,都强调对城中村建筑改变或物质方面的给予,却相对忽视了城中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和利益的诉求。笔者试提出城中村治理的第三种模式——城中村的社区重建。提出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整治或改造的说法都是在将其对象——“城中村”预设为城市社区的对立面,而没有看到其对于容纳大量的城市低收入人口,为整个城市提供廉价的劳动力这样一个“正功能”作用。可以说在城市化发展某个一定时间段,城中村曾经作过重要的贡献。其二、整治和改造都缺少对城中村本地村民和外来人口主体性作用的关注,忽视了他们对于城中村社区重建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按照一贯“改造”的政策,城中村内有户口的村民都能够得到住房安置,而对于占城中村居民大多数的外来人口却只能寻觅另外一个安身之所。相对于城市生活的高消费特征,他们微薄的工资促使他们寻找廉价的租房。这样又会促成了下一个城中村的诞生,外来人口也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合肥市现有城中村358个,其中二环路以内119个,二环外城中村238个,总占地近8万亩,其中国有土地7483亩。对这些城中村的改造也被正式列入行事日程,合肥市政府计划在三年内消灭城中村。在对城中村建筑改造的同时,政府应该努力追求一种能将城中村居民主体积极性调动起来,将农村传统的文化特质与城市先进的因素相结合。政府和开发商将城中村居民安置进新居后,必须关注到城中村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对生活方式改变后的适应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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