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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出量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非法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世界环境保护的一个共同难题。如果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没有得到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将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加强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是大势所趋,且势在必行。而研究如何有效加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是摆在全国各地政府环保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在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方面,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存,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本论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首先研究了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主要管理制度,再研究了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监管机构情况,通过实证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列举我国环境保护政府监管下的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现状及环境污染案例,分析我国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比较研究法对比欧美国家(德国、法国、美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有关经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与实际的、能有效提升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的具体对策。 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还处在发展阶段,很多方面还不成熟,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的研究,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保护政府监管能力、减少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环境污染、保护我国生态环境供了一些建设性和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