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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质是教育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民办幼儿园教师人数在我国幼儿园教师总人数中占比高达六成多,已是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其质量关乎着民办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权益和待遇权益若缺乏保障,势必会影响其在工作中的专注度及投入度,进而影响她们对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渐失去提升自身素质、推动专业发展的动力,从而影响民办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最终影响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因此,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保障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等,选取驻马店市12所民办幼儿园中144位教师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收集的问卷数据的整理和访谈资料的分析,发现该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存在以下问题:专业权益享有不充分、待遇权益保障不到位、教师自身维权意识淡薄、能力不足等。专业权益享有不充分主要表现是教育科研意识淡薄、动力不足,指导评价幼儿权受干扰,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缺少话语权,以园本培训为主、培训机会不均、经费不足;待遇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表现是工资低、但工作强度大、压力大,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不到位,女教师特有权益保障不到位。针对该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法律、政府、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教师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其中法律因素包括缺少较高层次的法律引导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法律身份和地位,缺少完善的教师权益法律救济途径;政府因素包括对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不足,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滞后,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不足和失衡;民办幼儿园因素包括缺乏科学的办园理念及管理方式;民办幼儿园教师因素包括教师自身维权意识淡薄、能力不足。在对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落实职责、加强引导和监管,民办幼儿园优化管理,民办幼儿园教师自身提高素质、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