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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COSO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将企业风险管理与企业的组织结构相联系,引发了学界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风险管理相关性的研究。大量研究结果显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成功推动企业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而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也将导致企业风险管理从根本上失效。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采用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的国家——以英美为代表——受到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带来的治理风险困扰,开始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政策进行研究,其中最主要的成果,就是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的问题。OECD的公司治理准则中,曾公开提出,董事会有责任确保适当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政策的到位。因此,独立董事制度的存在,必然会对企业风险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进行分析,探讨该制度对企业风险管理的促进作用,同时考察由制度本身局限性为企业风险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