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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进行投资和融资,使其保值和增值的行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是保证保险资金运用安全、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从国际上看,能够聚集大量资金的保险业的功能已经由专门提供保障服务转为既提供保障服务又提供资金管理服务。通过保险资金运用,来创造最大价值,同时保证资金安全性,以弥补单纯依靠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的不足,已经成为衡量保险企业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指标。”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体制是伴随着保险资本规模不断扩大、对资本收益需求不断增强和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的内外压力下逐步探索、发展起来的。现阶段,我国对资金运用的监管水平已取得较大进步,然而,面对可运用保险资金的快速增长,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表现差强人意。具体为监管手段过于严格,只顾及安全性与稳健性,忽视了流动性与盈利性,使保险资金运用难以达到协调均衡;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不匹配,不仅不利于化解利差损等已有风险,还可能产生新的金融风险;资产运用收益率低,在国内保险市场承保利润率可能下降的情况下,低微的资金运用收益率难以承受弥补保险利润下将的重荷;缺乏动态监管的机制使得保险公司忽略了未来经营环境发生非预期性变化的可能性,无形中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等等。于是,建购合理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是本文最终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化约为一个更为明确的问题,如何建构或者说以怎样的理论作为考量合理资金运用监管体系的标准,这才是本文的核心论点。
建构的标准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本文试图引入系统规制论这一重要的经济法研究方法,来剖析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基本特征,认为现代的保险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演进,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一种具有自身结构特征和功能特点的“秩序结构”,具有明显的生态特征,我们把这种秩序结构用“保险生态系统”作为对其的贴切比喻。并认为保险生态系统具有进化过程的逐步升级、结构秩序的优胜劣汰、自我调节的稳定性与适度性、制度结构的相互影响等特征。认为保险资金运用属于保险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必须置于保险生态系统的大环境中进行研究。保险资金运用所显示出来的协调均衡性、动态性、反馈性、多样性等特征,无不与生态系统的特点相符。因此,可以利用生态系统的分析、调节原理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进行研究。
用系统规制论的研究方法考察现存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不难发现存在诸多不足。监管体系忽视了协调均衡使得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矛盾加剧;监管方式未体现差别原则造成了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性偿付能力不足,当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时,便会失去控制风险的积极性;缺乏对保险资金的动态监管无形中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手段抑制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活力,妨碍了保险资金的功能发挥,引起保险系统自组织能力差,功能弱化的弊病等等。同时在比较分析国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的共性差异上,认为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还存在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备、监管指标标准化程度不够、监管法律法规配合不全等制度缺陷。于是,建构合理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成为文章最终落脚点。笔者认为,合理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应当既能体现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趋势,又能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生态系统特征,既能针对系统规制论下的制度缺陷,又能体现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文章为力求达到上述几点的融合,从建构合理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法律体系、完善政府外部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完善政府内部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