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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法学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手段,以牺牲或者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为代价达到警察机关所预期的行政状态。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整体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关于警察部门法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研究仍然不够深入,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近几年接连发生的有关警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从而侵害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案件使我们深深地感觉到,如果要建立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目标的法治国家,我们必须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研究中予以重视,在法律中予以深入规制。本文从行政强制的基础理论入手,在对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三个概念进行剖析之后,就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及其特点作了梳理与思考,并对作为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理论基础的法的国家强制性和“控权---平衡论”进行解析。同时,依照我国当前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背景,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功能和价值进行了定位和阐释,并结合现代行政理论、法治社会理论等背景理论提出了完善我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构想。本文第一部分对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概念分析,并总结了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所具有的主体特定性、对相对人权利限制内容的丰富性、实施方式的暴力性、实施目的的非制裁性以及效力期间的临时性等特点,将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况予以展现。同时,总结了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建立的理论基础,即法的国家强制性和“控权----平衡论”。法的国家强制性为建立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提供了需求,是建立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最根本的理论基础。法的运行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警察作为天生的国家机器,正是保护法正常运行的有力武器。因此,基于法的运行的需要,应该建立强制体系,具体到警察法领域,就是建立警察行政强制体系。“控权----平衡论”则为处理行政权力与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控权----平衡论”在平衡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突出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