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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国有企业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又一项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目前,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中数量占绝对多数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仍然不够明确。本文提出,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由国家包揽一切社会公益事业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下一步改革,需要大力推动公益性事业单位的“NGO(非政府组织)化改造”,以解决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传统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体制框架和组织形式创新问题。本文分三个部分对此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第一部分,着重讨论和阐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必要性。在简要地介绍了事业单位和NGO的概念和特征之后,说明提出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缘由:一是使公益性事业单位通过“NGO化改造”继续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者;二是通过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NGO化改造”,促进国内第三部门的兴起,加快政府和企业以外的社会领域的现代化步伐;三是考虑到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简单提出以非营利机构的模式来完全取代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不现实的。接着,从两个方面讨论和阐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必要性:一是分析了传统事业单位的体制特征及其弊端和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说明传统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方面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体制矛盾。要摆脱事业单位的发展困境,必须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NGO化改造”,从根本入手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分析了NGO所担当的社会角色及其组织优势,论述了NGO在浞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阐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NGO化改造”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着重讨论和阐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可行性。文中从两个方面论证了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可行性:一方面,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社会资源分布状态改变,国家权力从某些社会领域退出,“非营利”概念被引入事业单位改革,各类民间NGO的形成和发展,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NGO化改造”提供了极其广阔的背景和空间。另一方面,本文结合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运用国际上关于NGO的结构运作定义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能否通过改革具备NGO的五个典型特征作了细致的分析,阐明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可行性。同时,也提醒人们要注意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三部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路径进行了初步探讨。在以上章节关于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讨论和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公益性事业单位“NGO化改造”的路径:重构政府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关系,大力促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组织再造,同时改善国内NGO的发展环境。首先,政府要树立治理和善治理念,重构政府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关系,消除事业单位的行政化色彩,保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独立性和非营利性,把公益性事业单位发展成为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合作伙伴。其次,要大力促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社会化。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调动民间举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大限受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事业社会办,使社会力量成为举办公益性事业的主体第三,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组织再造。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建立新的组织治理结构、人事和财务管理制度,借鉴企业管理经验,提高自身治理水平,增强自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能力。最后,改善国内NGO的发展环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NGO化改造”提供外部推力和牵引力,把国内NGO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条发展道路结合起来,推动国内第三部门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