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这种情况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实际上就是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在全球不同背景下强制性的运用单一制度必然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全球公共健康危机凸显了这种冲突,引发了全球舆论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合理性的探讨。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平衡机制和与公共健康有关的弹性条款研究非常有必要,这既有利于保证我国能按国际条约忠实履行国际义务,免受制裁和诉讼的危险,又能为我国制定符合国情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更大的弹性空间。本论文分为五章:第1章分析了公共健康以及知识产权的含义及内涵,列举了公共健康危机的案例,简述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公约。第2章主要分析了公共健康维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冲突的成因及表现,在成因方面,主要从法律条文、法理、制度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在表现方面,列举了跨国公司诉南非政府案等四个典型案例。第3章探讨了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维护的关系,全面分析了TRIPS协议、多哈宣言、总理事会决议的内容、意义以及局限性。第4章研究公共健康维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意义、协调方式等,在协调方式上重点分析了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对其他方式进行了略述。第5章提出了我国的对策,基于我国公共健康维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针对专利许可以及公共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应该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启动新一轮专利法的修改,加快反垄断法的出台,强制许可案件管辖权的回归,进一步加强我国的药品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