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化解之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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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环境所承受的压力逐渐增大,环境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障碍越来越凸显。因环境问题而爆发的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更对社会的长治久安造成了影响。这暴露出我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化解机制尚不完善,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进而从法律的视角下得到相应的对策。总而言之,发现这一现象,进而聚焦原因的分析,最后对其进行法律控制是文章的写作思路。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从宏观上而言,本文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入手,通过案例的展现,判断其发展趋势,归纳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法律对策。其中,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表层原因,更有深层原因。从政府行为、理念、法治建设和民意诉讼多方面剖析现阶段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成因。并标本兼治的提出对策,将环保价值观引入企业、保障民众环境参与权、完善环保立法、健全政府环保行为等方面来实现环保要求,最终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第二,从具体上而言,第一部分为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通过呈现两个典型案例,引出本文的话题,进而从数量、地区、类型、形势四方面判断其发展趋势;第二部分为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前两个为宏观分析,后四个为具体分析。一是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政绩;二是变革期社会深层次矛盾暴露;三是地方政府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先立后审、程序违法,问责制度落后);四是民意诉求方面法律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不力,公众参与和救济法律机制不完善);五是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滞后(环境法律体系尚不完善,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监管惩处力度不够);六是企业责任缺失、政府预警机制不健全。第三部分为解决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问题的法律对策,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国家层面:完善环境领域法律体系(加强环境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环境污染刑罚力度加大);二是地方政府层面:健全环境法律问责(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网络管理制度,完善环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群众层面:强化环境法律意识(扩大公众的参与权,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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