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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繁荣起来,在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工程合同纠纷开始增多,使得工程造价鉴定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工程造价鉴定是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出现的纠纷问题做出判断的一种方式,且有着不同于其它鉴定工作的特点。工程造价鉴定作为一项综合要求很强的工作,将技术、政策、经济和法律融为一体,涉及的范围广泛、内容复杂,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掌握新标准、新方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鉴定能力和增强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地研究和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中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本选题对我国工程造价鉴定制度中的法律问题从鉴定主体、鉴定行为以及鉴定效力三方面出发,并结合域外工程造价鉴定的制度经验进行分类研究。进一步明确工程造价鉴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我国工程造价鉴定的立法和执法,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为规范我国鉴定行业法律秩序提供对策。具体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结合我国目前工程造价鉴定制度的背景,明确全文研究的实质意义,并说明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以及研究的目标。第二部分,对工程造价鉴定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由价格鉴定的演变逐渐引申到工程造价鉴定的界定,并在对概念理解的基础上总结出工程造价鉴定的性质和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按照工程造价鉴定主体、工程造价鉴定行为及工程造价鉴定的效力三方面分类,对现有工程造价鉴定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并分别介绍我国工程造价鉴定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第四部分,从立法因素、行政执法因素、鉴定行业自身因素以及鉴定人与当事人因素这四个方面,分析总结出我国工程造价鉴定制度问题存在的成因。第五部分,学习域外工程造价鉴定制度的经验,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鉴定人资格认定、鉴定制度以及鉴定人责任追究机制方面可供我国借鉴的制度内容。第六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我国工程造价鉴定制度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工程造价鉴定制度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