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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由白先勇长篇小说改编的20集电视剧《孽子》在台湾获得了多项大奖与惊人的收视率。《孽子》的成功为研究电视剧的改编艺术提供了优秀的范本。本文从电视剧《孽子》出发,探讨了为何而改编、改编的观念与原则、改编的方法等三大问题。
白先勇经典作品的传承、名人效应以及《孽子》小说与电视剧形式转换的成功证明了为何而改编的三个理由:一、人类文明或经典的传承需要改编来推动;二、改编是文化产业的策略;三、文学与影视可以实现形式的转换,因为这两种形式具有以下相同或相通之处:都以具体的形象反映生活;都属于叙事艺术;都具有时间艺术的美学特征。
关于改编的观念,本文首先从结构的角度,即文字、故事、涵义三个层面对原作与改编作品的关系进行研究。电视剧《孽子》的改编实践证明了尽管不能照搬原著的文字,但却可以合理有效地利用原著的文字;而在故事和内涵上则可以实现相对地“忠实”于原著,然而个别地方的改动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小说与影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所以“忠实”只是相对的,改编一定需要创造与新的阐释。改编的立场是改编行为的主观因素,同时也是一个如何看待经典与传统的问题,以“尊重”为前提的改编是经典传承的重要方式。在改编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将小说改编为电视剧应遵循的两条原则:一、遵循改编者对原著的灵魂和精神的正确理解;二、遵循电视剧创作的独特的审美规律。
《孽子》的成功更多地得益于好的改编方法。本文从主题、叙事、风格三大层面对改编的方法进行探讨与研究。这三个层面是不能被分割开的。应在忠于原著主题的基础上,根据电视剧的审美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主题的变化又会带来叙事手法以及风格的改变。本文总结了时空关系的调整、人物与情节的增删与铺展、叙事视角与视点的转换、结构的调整及借助文学的力量等改编方法,这些方法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增删或补充人物与情节、调整叙事节奏等方法几乎是所有电视剧改编都会使用的,而《孽子》的特别之处就是在于它尽可能多地对原著的文学手法进行了借用,比如大量的内心独白、叙事视角与视点的频繁转换、对原著抒情与论述性文字的使用等等,并且很好地融入到了电视剧这一形式当中,从而提升了电视剧的文学品质,这一点尤其具有参考价值。至于风格,《孽子》导演在改编之前的决定直接影响了电视剧的风格,因此风格的形成与改编者的主观选择关系较大,同时也会因为形式的转换而引起风格的改变,改编者除了叙事技巧,应多多借助影视的造型手段来建立风格。
总之,改编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而且成功的改编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因此,电视剧的改编艺术仍需要在不断地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