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建设投资十分活跃,建筑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然而,建筑业在快速发展并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存在着严峻的安全生产问题。近年来,我国死亡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虽有所下降,但基数仍然偏大。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国家的财产安全也缺乏足够保障。从长远看,建筑业易偏离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现状,我国政府运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等多种手段,专家学者也对安全管理进行了研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充分地考虑到各区域条件的不同,会导致不同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状况也有很大差异。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整体建筑安全现状,从区域化视角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各区域的差异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于推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结构平衡合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论文通过梳理建筑安全评价的类型和方法,深入分析建筑安全评价的实践现状并找出存在问题,从而得出区域化视角下建筑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由此将区域层面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确定为论文的评价对象,并对其进行了概念界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借鉴国际上伤亡事故统计的常用方法,并鉴于经济视角下安全的双重性,构建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熵权逼近理想解的排序(TOPSIS)方法的综合评价模型。运用此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将2003-2013年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和排序,进而根据排序结果对各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的差异性进行了两个维度的对比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横向空间轴维度,我国各区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存在长期差异性。东部沿海地区、北部沿海地区、南部沿海地区、长江中游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较优;黄河中游地区和西南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处于中等水平;东北地区和大西北地区的安全生产水平最差。②纵向时间轴维度,我国各区域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在这11年间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但波动幅度不同。按照趋势发展水平可将我国30个区域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分为波动改进提高型、维持型、波动下降型、较大波动型四大类别。论文最后根据此差异特征,提出了两大对策建议:一是提高“八大地区”安全生产水平结构的平衡性,二是保证区域安全生产水平波动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