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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财务舞弊案层出不穷,引起了资本市场的混乱,挫败了投资者的信心。为了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2010年,我国政府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其涵盖了18条具体指引。其中,《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应该首先在我国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实行。并提出,两种审计业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该指引中还指出: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也可以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整合审计即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承接一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但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并未强制实施整合审计,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有自主选择权。那么,整合审计和单独审计到底哪种审计方式更好呢?两者对审计质量有着怎样的影响?对于执行整合审计的上市公司来说,不同的股权性质下,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否又有区别?这些是本文所要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纵观国内外文献,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的研究为数不多,特别是国内,且大多数是规范研究。本文采用规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大量阅读有关整合审计研究的文献、审计质量研究的文献、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研究的文献等,在此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声誉理论、知识溢出理论等理论,研究了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研究了在不同股权性质下,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否有区别。本文采用我国2016-2018年三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代替审计质量这一变量。研究发现:与单独审计相比,整合审计提高了审计质量;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下,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实施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更为显著。
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不足以及新的思路,为了更好地实施整合审计,也对会计师事务所、政府以及上市公司提出了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纵观国内外文献,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的研究为数不多,特别是国内,且大多数是规范研究。本文采用规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大量阅读有关整合审计研究的文献、审计质量研究的文献、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研究的文献等,在此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声誉理论、知识溢出理论等理论,研究了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研究了在不同股权性质下,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否有区别。本文采用我国2016-2018年三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代替审计质量这一变量。研究发现:与单独审计相比,整合审计提高了审计质量;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下,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实施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更为显著。
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不足以及新的思路,为了更好地实施整合审计,也对会计师事务所、政府以及上市公司提出了一些参考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