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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作为中国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党和上级政府联系人民的桥梁及国家各项工作在农村的落脚点,乡镇政府改革和发展值得我们特别关注。本文对和谐社会及乡镇政府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其现实状况及运行困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出发探讨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的深刻内涵。文章分五部分对和谐社会建设中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及优化进行了论述:一为基本概念的陈述,二为职能行使中的问题及乡镇政府运行困境的体制分析,三为职能转变及优化的依据及原则分析,四为职能转变及优化的途径分析,第五部分蕴涵于之中,即是提出了和谐乡镇政府的概念。笔者认为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并且随着形势的变化政府职能也会不断地改变,因此不可能建立一种固定不变的具体的乡镇政府职能体系。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以职能重构为中心,理顺乡镇政府与其他组织的纵横关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权限。
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为和谐社会量身订制的乡镇政府职能应当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的政府职责、功能的变化、转换与发展,它意味着政府行政权力的变化,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的提高。这种职能是以机构改革为重点,以转变观念为难点,关键点在于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其宗旨应当是使政府的管理职能从过去直接管制式管理转变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管理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对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释。提出了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过程当中所面临的诸多突出问题,并根据相关理论及新时期的特殊历史背景确立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原则,给出了政府职能的最终定位,最后尝试着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和措施。希望通过分析这些问题,明确人们的思想意识、推进当前乡镇政府的改革、真正实现新时期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