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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成立后,越南妇女在同男性参政过程中取得了许多好成绩。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亦规定男女权利一切平等。全国各级、各地方参加领导管理的女干部比例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幅增加。妇女的决策能力和自信心不断提升。
在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越南妇女占总人口的50.5%,是劳动力的47%,妇女的水平和能力越来越高。第十二届国会的相关数据显示,大学和大学本科以上文凭的代表已经占了91.46%。在经济领域中,妇女是勤奋、有创造性的劳动力,她们灵活、聪明、敢想、敢做,其中不少人成为了成功的商人,在国内外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农业方面,妇女占劳动力总量的50.18%,她们勤奋、刻苦,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的收入;在工业方面,女性劳动者在纺织品、鞋业占多数,从事科研工作的女性干部也越来越多;在文化、社会方面,妇女在教育,卫生领域占多数,为教育事业、治病救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国防安全领域,妇女也占一定的比例,还有很多女性进入党和国家的各级管理机构。
然而,由于长久的历史文化影响,特别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存在对妇女参政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在各部门领域的职务中,妇女主要任副职(副会长);或在部门担任不重要的领导职务;级别越高,所在部门任职妇女越少,且“实职”少“虚职”多;多数妇女都是在部门中非关键岗位上任职等。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北欧国家的妇女相比,越南妇女的参政能力仍有很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妇女整体素质偏低、就业状况和家庭角色制约,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制度不够完善。因此,要推进越南妇女的参政议政,就必须加大对妇女的教育培训进而提升其就业的力度;完善选拔和培养女干部的组织制度,增补保障妇女参政的“配客制”立法;妇女本身必须树立现代干部理念,提高自身的参政能力与参政素质,创造从政的必要条件。